湖州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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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湖州健康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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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滨湖街道鑫光大道6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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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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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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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湖州健康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盖有湖州健康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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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研究、制订和分解学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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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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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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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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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我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时参照“高考体检表”结论执行。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中所述“第一条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考生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不建议报考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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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学校执行招生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认同并执行各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二)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定,调档比例为1∶1,无单科成绩要求。 (三)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四)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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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护理、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为16300元/学年;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康复治疗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学费为15800元/学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为15600元/学年。 (最终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
住宿费标准 |
四人间每生每学年2500元; 二人间每生每学年4500元。 (最终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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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了“奖、勤、贷、助、补、减”等多种措施联动的资助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等,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等相关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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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2-282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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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一)联系电话:0572-2825077、2825099 (二)院校网址:www.hzhv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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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本章程由湖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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